5月20日,北京市社保中心發布公告,凡是在2018年內參加了社會保險、且有1個月(含)以上正常繳費記錄的人員,下月起即可通過社保對賬單,查詢并核對2018年度個人社保繳費情況。
參保人在獲得對賬單后,應對2018年度個人繳費情況進行核對,是否與本人實際情況相符。需要核對的項目主要包括:個人參保信息、申報的月繳費工資、各項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及繳費金額等。如參保人對相關內容有異議的,經所在單位認可,2019年12月31日前,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持對賬單到所屬社保經(代)辦機構進行相關信息核對、修改,或按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進行補繳。但如果參保人與所在單位對繳費基數發生爭議的,參保人應及時向行政部門或到社保經辦機構投訴、舉報。
此外,今年4月19日之前將獲取對賬單方式選為“郵寄”的參保人員,也將于6月底前陸續收到由市社保中心委托郵政機構寄出的紙質社保對賬單。
據了解,2020年北京市將繼續推行電子版對賬單。如參保人確需郵寄紙質對賬單,可通過所在單位變更對賬單獲取方式;也可登錄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,在“申報業務管理”模塊下選擇“參保人申報變更個人信息”,將獲取對賬單的方式選為“郵寄”。如未選擇,將被默認為同意接受電子版對賬單,不再郵寄紙質對賬單。
背景
社保對賬單有哪些內容
社保對賬單上詳細列舉了參保人上一年度各個月的繳費工資,參加養老、醫療、失業、工傷和生育五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,單位和個人繳費的金額,以及養老賬戶金額信息。
在北京獲取社保對賬單的5種途徑
2、自助終端機:自助終端機設置在各區社保中心,參保人只需攜帶社保卡,即可自行前往查詢。在終端機上,參保人需輸入身份證號、社保卡上的條形碼編號等信息。
3、電子郵件:參保人需通過所在單位或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提供電子郵箱地址。如果參保人在提前預留的電子郵箱中沒有收到社保對賬單,可到電子郵箱的“垃圾箱”、“歸檔郵件”或“已刪除”等欄目中進行查找。
4、郵寄:參保人可通過單位或登錄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,將獲取對賬單方式選為“郵寄”并核實郵寄地址。
5、社保經(代)辦機構柜臺:各區社保中心柜臺工作人員可幫助參保人查詢、辦理相關手續,但參保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(身份證、社保卡、護照等)。
參保人通過5種途徑獲取的對賬單樣式、內容與郵寄的紙質對賬單完全一致,均可作為個人社保繳費證明。